昆山開發區、昆山高新區、花橋經濟開發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維護法治統一、優化營商環境、建設法治政府等有關工作部署要求,根據《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蘇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規定》和上級關于行政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動態管理的要求,市政府對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2025年3月4日下午市政府第7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廢止《市政府關于印發昆山市動遷安置房規劃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昆政規〔2010〕14號)。請各區鎮、各部門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要求,保障好動遷安置房的建設工作。
昆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