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發展生物醫藥與消費醫療產業的工作部署,加快形成體系完整、結構優化的健康產業體系,根據《關于發展戰略新興產業及未來產業的若干政策意見》(昆政規〔2025〕7號),特制定本細則。
本細則適用于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
第一條 支持新藥研發試驗
(一)支持范圍
開展一類創新藥、二類改良型新藥臨床試驗的企業,開展仿制藥一次性評價的企業。
(二)支持方式
1.對已在國內獲批Ⅰ期、Ⅱ期、Ⅲ期臨床試驗的一類化學藥、一類生物制品、一類中藥,按臨床試驗的不同階段,單個品種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支持。
2.對已在國內獲批Ⅰ期、Ⅱ期、Ⅲ期臨床試驗的二類化學藥、二類生物制品、二類中藥,按臨床試驗的不同階段,單個品種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支持。
3.對在全國前三個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藥品,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其他新獲批的仿制藥,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
4.對一類創新藥、二類改良型新藥首次取得藥品注冊證書的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100萬、80萬元支持。
5.當年度同一企業支持不超過3000萬元。
第二條 推動醫療器械研發
(一)支持范圍
首次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的三類、二類醫療器械產品。
(二)支持方式
1.對首次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且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授權或進入實審)的三類醫療器械產品,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
2.對首次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且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授權或進入實審)的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按實際研發費用的40%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3.當年度同一企業支持不超過500萬元。
第三條 支持醫美產業發展
(一)支持范圍
1.獲得生物類醫療美容藥品臨床批件、注冊證書的企業。
2.獲得電子類醫療美容產品三類、二類醫療器械注冊證的企業。
(二)支持方式
1.對生物類醫療美容產品首次取得肉毒素、重組人表皮生長因子醫療美容藥品取得臨床批件的,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且對完成臨床試驗Ⅱ期、Ⅲ期不同階段,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300萬元支持。對首次取得藥品注冊證書的,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2.對電子類醫療美容產品首次取得皮膚美容、口腔美容、中醫美容的三類、二類醫療器械注冊證且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授權或進入實審)的,參照前述醫療器械政策執行。
第四條 支持美妝源頭創新
(一)支持范圍
首次被納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的《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的注冊類、備案類化妝品新原料。
(二)支持方式
1.支持美妝企業等主體開展化妝品新原料創新攻關,對政策有效期內首次被納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的《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的注冊類、備案類化妝品新原料,分別給予每個項目最高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支持。
2.當年度同一企業支持不超過500萬元。
第五條 支持大健康食品研發
(一)支持范圍
獲批保健食品、特醫食品注冊證書的企業。
(二)支持方式
1.支持大健康食品企業大力發展保健食品、特醫食品等新業態。對獲批保健食品注冊證書并符合條件的,每取得一個保健食品注冊證書,一次性給予最高30萬元支持。對獲批特醫食品注冊證書并符合條件的,每取得一個特醫食品注冊證書,一次性給予最高80萬元支持。
2.當年度同一企業支持不超過150萬元。
第六條 附則
項目和資金的管理按照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市科技局其他相關規定執行。在本實施細則中,企事業單位申報同一類型項目,同時適用兩個或兩個以上優惠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本細則自2026年1月1日起執行,試行三年,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