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和督辦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工信局重要會議、重大活動;負責局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審核;負責建立健全全機關各項行政規章制度并落實檢查;負責本單位機關績效考核、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電處理、檔案管理、保密工作和統籌匯總辦理人大、政協提案;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安全創建、健康機關、車輛調度及工作人員的日常行政后勤保障工作和聯絡接待工作;歸口管理本機關的政府采購工作;負責核算局與上下級單位之間的有關交、撥款和局內財務收支預算、決算、結算、公開等工作;負責本局專項資金使用審計和監督工作;負責改制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置,按職責分工做好社會穩定有關工作。
(二)經濟發展規劃科。負責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牽頭提出工業經濟近期調控目標和促進平穩健康運行的意見建議;負責區鎮有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監測分析工作;組織綜合性調研活動,負責重大課題研究管理和相關經濟政策評估;組織研究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意見建議;承擔推進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工作;負責推進現代物流、工業設計和服務型制造發展;根據法律法規、國家和省有關文件以及江蘇省、蘇州市、昆山市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工作,并限時辦結。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牽頭負責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歸口上報上級專項資金項目;指導企業法制、法律顧問工作;按職責承擔長三角一體化等相關工作。
(三)投資與技術改造科。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和技術改造的方向、規模,編制并組織實施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的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跟蹤服務重大工業項目,擬訂并落實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政策、措施;負責內外資企業技改項目進口設備及配套件在減免稅和進口環節稅方面的有關工作。
(四)科技創新科。負責推動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研究擬訂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企業技術中心和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推進科技創新載體和特色產業基地、功能聚集區功能性服務建設;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攻關和創新能力提升項目,開展重點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應用;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自主品牌、質量、標準、知識產權等工作;負責貫徹實施各級電子信息產業產業發展規劃及重大專項,促進人工智能、物聯網等信息技術的應用;指導推進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培育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統籌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先導產業的發展,負責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導產業的統計分析和運行監測;牽頭智能制造工作,負責智能制造推進和重大項目實施;協調推進全市汽車產業發展;推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應用;協調推進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指導企業申報相關軍工資質認定等相關工作;按職責分工做好對臺服務有關工作。
(五)節能與綜合利用科(墻改辦)。負責全社會節能的綜合協調,實施能耗強度管理;承擔節能監督管理、工業技改項目能評管理工作;擬訂并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發展、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及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節能改造和綠色制造重大示范工程,推動節能相關產業發展;承擔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節能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市區域內墻體材料革新工作;按照省、蘇州市文件精神做好“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的使用與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新墻材執法檢查工作;負責開展新型墻體材料技術推廣、產品認定;負責新型墻體材料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節能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企業服務科。擬訂并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構建服務大中小企業的工作體系;負責監測分析中小企業、民營經濟運行態勢;組織指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和科技小巨人、“隱形冠軍”企業培育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工作,推進企業兼并重組、管理創新、做大做強等工作,推進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創新創業,推進小型微型企業“雙創”基地建設;負責推動工業企業市場開拓有關工作。
(七)行業規劃科(安全生產科)。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并擬訂相關行業、產業發展規劃,擬訂并落實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國家、省、市要求的相關行業產能控制及淘汰落后工藝、落后裝備的工作,推進行業結構調整;參與特種行業的治理整頓,參與太湖流域工業污染防治工作;參與農藥等執行生產許可證制度行業的審核工作,參與組織執行產業準入公告制度行業的審核工作;組織開展工藝美術國大師、省大師、省名人及市大師的評審工作;承擔食鹽專營和鹽業行業管理有關工作;承辦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市化工企業“四個一批”專項行動聯席會議辦公室的牽頭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和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船舶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八)軟件與信息化推進科。負責提出全市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推進工業互聯網產業發展、平臺建設和應用推廣,組織實施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工程,推動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融合發展;推動信息化與工業化的融合管理體系的貫徹和推廣;組織擬訂信息基礎設施空間布局規劃,協調推進信息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負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擬訂并實施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軟件企業、軟件產品及其他相關資質評估申報工作;指導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安全,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設;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鄉村振興有關工作;根據上級授權,開展全市無線電管理相關工作。
( 九)組織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員管理,按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干部調配、任免、考核、獎懲、福利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老干部工作;統籌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工作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局內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認定、報批工作;負責干部檔案的搜集、整理、轉遞和管理工作;負責局黨委的日常事務、宣傳教育、工會、武裝部、婦女等工作;指導機關黨組織的黨建工作,加強機關組織建設和黨員管理工作;負責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對重要信訪及時報請領導閱批,信訪舉報材料及時整理并歸檔;及時做好本委機關事業人員的工資調整、退休審批和退休干部退休費調整等工作。

